国华金泰吊车、随车吊租赁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于: 2024-05-09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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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吊车、随车吊租赁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租赁单位。

一、设备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吊车、随车吊租赁项目。      

2、竞争性谈判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提供专业、高效的起重作业支持

3、设备建设地点: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

4、设计及制造周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丰富的吊车、随车吊租赁服务经验。

2、所提供的吊车、随车吊设备必须具备完整、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证明文件,且在租赁期内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具备专业的设备维护团队和及时的故障响应机制,能够按照约定提供设备保养、维修及操作人员服务。

4、提供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5、财务要求:投标人(截止投标日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出具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

三、资格审査办法:

本设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査釆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只有资格审査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预审需要递交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相关业绩证明及合同扫描件。

6、授权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盖章版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资格预审时间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 年5月15日下午16点前,预审通过的单位准予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7点。

注:预审时,请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后,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办邮箱(发送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及接收文件的邮箱),预审通过后,待预审时间截止统一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以上预审资料的原件需要竞争性谈判时携带至会议现场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将无法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联系方式及地点

招标人: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采购招标办                 

电  话:15053911992

邮  箱:zhaobiaoban6@163.com 

日  期: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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