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行车、电动葫芦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及调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行车、电动葫芦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及调试”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设计制造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国华金泰行车、电动葫芦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及调试。
2、竞争性谈判范围: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3台(提供钢轨及安装)、LH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7台(提供钢轨及安装)、电动葫芦65台、手动单梁悬挂起重机4台及手拉葫芦5台和手动单轨小车5台共计99台起重设备。
3、设备交货地点: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
4、设计、制造、安装周期:详见招标技术附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标段(行车、电动葫芦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及调试)的投标单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制造型企业。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近3年(招标设备)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
3、具有完善的管理三体系和售后服务及备件库;
4、具有起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资质。
5、提供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三、资格审査办法: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査釆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只有资格审査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预审需要递交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及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
2、公司资质证书。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相关业绩证明原件或盖章版合同复印件(提供招标设备同类项目5个以上业绩)。
6、授权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盖章版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资格预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16点前,预审通过的单位准予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17点。
注:预审时,请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后,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办邮箱(发送时需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及接收文件的邮箱),预审通过后,待预审时间截止统一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以上预审资料的原件需要竞争性谈判时携带至会议现场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将无法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联系方式及地点
招标人: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采购招标办
电 话:15053911992
日 期:2023年12月21日